经本人申请、组织培养考察和研究决定,拟确定杨智涵同志为新党员发展对象,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1年01月16日至2021年01月20日止,共5日。
联系电话:0759-2383836(刘育廷老师)
联系邮箱:1813346049@qq.com;gdou_wlxs0918@163.com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物理与光电科学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1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