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团组织推优,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讨论,拟确定刘裕星等21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7日止,共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9-2383836(刘育廷老师);1813346049@qq.com;gdou_wlxs0918@163.com。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物理与光电科学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