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7-03-15 00:29:00   点击:

         为了搞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泄密、防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预防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实验室的安全、保证教学、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重要保证,学院各级主管部门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各(系、中心)每学期要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学院每年要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二、各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剧毒物品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凡使用有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实验时,实验室的废弃物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妥善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三、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煮食物,不准留宿,不准未经批准随便带人参观,不准私自接洽外单位的实验项目,不准在实验室通道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无阻,便于疏散。
    四、每个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安全员由在编实验员担任,安全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各实验室每次实验完毕和下班前都要进行检查,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实验室全体人员都要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对消防器材设备按规定妥善保管,非火警不准动用。
五、实验前应熟悉每个具体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高度警惕,实验过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搭电和超负荷用电。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 排除。凡按要求需保护接地的设备仪表必须认真检查接地是否可靠。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正在运行中的设备的开关、按钮、键盘、控制器及连接线缆。
七、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各实验室、研究室承担的研究项目需注意保守机密,对重要研究项目的研究过程、重要数据和重大成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泄露和发表。要严防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生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失密、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被损坏等重大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要对事故作出严肃处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知情不报或有意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严肃处理。
     九、各实验室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振动、高温、高压、噪音等场合及有关设备,制定出严格的操作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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