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中央外办、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的要求,现将闫丽娟因公出访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单位反映(电信学院办公室电话:0759-2383761;纪委办电话:0759-238350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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