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实验室安全责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责任义务,依法做好本单位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公布学院各级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名单。
一、学院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
学院安全责任人:宋雅(党委书记)、付东洋 (院长)
学院兼职安全管理人:王文芳
二、学院各系室(中心)安全责任人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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