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2023〕20号】要求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稿)》,经学生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学院评审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详见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05月29日至06月0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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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