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广海大党[2021]191号)要求规定,我支部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以下10名同志为新一批党员发展对象并报送学院党委备案,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止,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9-2383836(刘育廷老师) 联系邮箱:1813346049@qq.com ;gdou_wlxs0918@163.com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物理与光电科学系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