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员制度
时间:2017-03-15 00:48:00   点击: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设安全员两名,各实验室设安全员一名,岗位职责分别如下:
一、实验中心安全员
1、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所有安全操作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标准;
2、负责实验中心日常安全检查以及协助前沿院各个实验室解决安全相关问题;
3、为学生和实验人员提供安全培训;
4、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安全系统的不断改善;
5、定期对前沿院各个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各个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设施到位;
6、完成主管上级和前沿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实验室安全员
1、负责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所有安全操作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标准;
2、实验教学过程有权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每次实验完毕和下班前都要进行检查,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3、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对消防器材设备按规定妥善保管,非火警不准动用。
    4、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各实验室、研究室承担的研究项目需注意保守机密,对重要研究项目的研究过程、重要数据和重大成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泄露和发表。
    5、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失密、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被损坏等重大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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